关于开展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预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采取预约机制推荐,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推荐对象条件
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其中,1-3项为必备条件,4-6项为可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3、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
5、一般应为省级或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6、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和《“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推荐人选主要向企业和县域经济人才倾斜。
二、研修任务与待遇
访问学者研修的主要任务为:
1、学习掌握本领域本专业理论动态和前沿技术;
2、学习指导教师治学经验、教学理念和研究方法;
3、根据指导教师安排参与有关课题研究,也可作为学术助手直接参与指导教师所在研究团队或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
研修时间为一年。
三、选派程序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按照按需培养、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收到通知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其中“拟选择的导师姓名及其单位名称”项不填写,每个人选将选择的2个意向信息,包括两个导师姓名、导师工作单位、专业等信息另附纸上。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查,在申请表原工作单位意见一栏加注推荐意见,盖本单位公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上报结果进行复核,在申请表原工作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公章,同时填报《“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并于4月11日前将《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四份)和《汇总表》(附电子版、一式一份)报市委人才办(市委北楼416室)。
联 系 人:赵 睿
联系电话:8485557(传真)
电子邮箱:swzzbrcgzc@163.com
附件 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